1、负责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。提醒本年级学生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,特别是外地、外校的同学要有正式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,才能确定其党员资格。
2、明确本支部党员中正式党员人数,预备党员人数;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预备党员要按期转正。在提前毕业和按期毕业离校前,支部书记应通知每一个党员,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出党员的组织关系,转到自己要去的单位。
3、各支部定好党费缴纳时间,组织委员要做好记录。特别是在离校前,党费必须交到转出的当月。
4、加强组织纪律建设,负责党员日常学习和教育,做好思想工作。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学习,了解学生党员的思想动态,教育学生党员发挥先锋和模范作用,警惕错误思想对学生党员的侵害。
5、开好支部大会;开展形式多样,内容丰富,加强党员思想和队伍建设的组织活动。指导党小组开展各项合符实际的党日活动,参与组织班级的丰富课余生活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;在评优评奖及评选先进活动中,党支部应发挥作用,配合班委会,制定规则,加强国家三金、学校奖学金等的监督,力争相关评比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。
6、负责党员发展工作。按照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做好党员的培养与发展,壮大党的队伍。
7、支部建立后,及时收取保管转来或交来的入党申请书等申请人材料。递交申请书一个学期后,可经支委会讨论确定培养对象并选送参加学校党校学习。确定培养对象后,应及时通知培养对象所在团支部支委并指定党员作为联系人,对其进行培养考察。培养联系人按季度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。一般在培养考查一年左右,条件成熟后予以发展。在临近毕业前六个月,不再确定新的发展对象。
8、发展入党,应由党支部召集发展对象所在团支部召开团组织生活,在班级中征求党员和非党员同学意见,并整理出意见记录并将相关意见告知发展对象,如条件成熟,经分团委推荐,由支部召开支部组织生活进行讨论,进入发展程序。
9、在准备发展前一至两个月,对发展人的父母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外调,政历清楚,予以发展。在发展大会召开之前,要先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7---10天。培养考察结束准备发展时,应将所有培养材料上报院党委,进行预审后,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。(注意:所有归档材料必须使用钢笔、签字笔。所有申请材料用纸不得超过16开纸.)
10、毕业离校前,对没有入党同学的申请书和其他材料,要整理封装好,对已经培养考察的情况要负责地介绍到要去的单位,利于继续培养发展。这些材料可交给本人带到单位。
发展党员上报的预审材料包括:
①入党申请书、本人思想汇报。
②支部对发展人的综合培养考察报告。
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。
④团组织推优表。(或征求意见会议记录)。
⑤党课培训结业证书。
⑥发展党员公示表。